巴布亚新几内亚
下文所示的主要文件符合适用法律的规定,被认为在证明来源合法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如要查看适用法律的完整清单,请访问此处(来源:巴布亚新几内亚木材合法性标准(2013 年)附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约)。注:这份完整清单依然准确。在最新版本的巴布亚新几内亚木材合法性标准(2019 年)中,已将其删除。最新版本的附件 4 中规定了“巴布亚新几内亚定义木材合法性的具体法案、法规及其他文件”。这份清单非常简短,但以 2013 年版“标准”之后颁布的法律条文补充了先前的清单,并针对每一项确定了“主管机构”,还添加了一些旧的参考文献。
Key document | Explanation | Legal authority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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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年期作业计划批准文件 | 用于证明木材采伐许可证或森林清理授权持有人的 5 年期作业计划已获得巴布亚新几内亚森林管理局 (PNGFA) 的批准,准予实施。示例中所示为巴布亚新几内亚森林管理局 (PNGFA) 局长批复函模板。 | 巴布亚新几内亚森林管理局 (PNGFA) | |
年度采伐计划批准文件 | 用于证明木材采伐许可证、森林清理授权或木材采伐授权持有人的年度采伐计划已获得巴布亚新几内亚森林管理局 (PNGFA) 的批准,准予实施。示例中所示为巴布亚新几内亚森林管理局 (PNGFA) 局长批复函模板。 | 巴布亚新几内亚森林管理局 (PNGFA) | |
公司注册证书 | 用于证明已根据 1997 年《公司法》注册为公司。 | 投资促进管理局 (IPA) | |
注册为林业从业者 (FIP) 的证书 | 用于证明已按照 1991 年《森林法》注册为林业(包括木材加工业)从业者。 | 巴布亚新几内亚森林管理局 (PNGFA) | |
(设施筹建)圆满完工证书 | 每座设施必须经巴布亚新几内亚森林管理局 (PNGFA) 林务员/检查员(项目监督员)检查后,方视为完工。 | 巴布亚新几内亚森林管理局 (PNGFA) | |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EIS) | 描述年产量超过 70,000 立方米的木材采伐作业对环境的潜在影响。 | 环境保护局 (CEPA) | |
森林清理授权 (FCA) | 森林清理授权持有人可在面积超过 50 公顷的土地用途转换区域进行采伐(须完成“国家租赁权”协议流程),或可在长度为 12.5 公里的路线清理区域进行采伐。 | 巴布亚新几内亚森林管理局 (PNGFA) | |
森林管理协议 (FMA) | 巴布亚新几内亚森林管理局 (PNGFA) 可通过签署森林管理协议从传统土地所有者处获得木材采伐权,以换取特定收益(财务及其他收益)。森林管理协议是国家与土地所有者(而非木材采伐许可证持有人)之间签署的协议,木材采伐许可证持有人并不持有该协议副本。 | 巴布亚新几内亚森林管理局 (PNGFA) | |
土地所有者文化遗址鉴定书 | 在申请木材采伐许可证 (TP) 时,所有设施筹建计划中必须包括一份经土地所有者签署的该鉴定书。 | ||
土地所有者贮木池/贮木营地位置同意书 | 每个贮木池/贮木营地必须提供的文件,需经土地所有者签署。 | ||
原木检尺表 | 参考原木标签号(在装车场贴加到原木上),记录原木种类、长度、直径和缺陷。 | 巴布亚新几内亚森林管理局 (PNGFA) | |
原木标签 | 从木材装车场到最终目的地一直贴在原木上的官方原木标签,能够追溯到生产原木的相应采伐区块。 | SGS | |
自行估税表 | 由伐木公司(林业从业者)提交的用于申报所伐木材情况和自行估税。 | ||
设施筹建计划批准文件 | 用于证明木材采伐许可证或森林清理授权持有人的设施筹建计划已获得巴布亚新几内亚森林管理局 (PNGFA) 的批准,准予实施。示例中所示为巴布亚新几内亚森林管理局 (PNGFA) 项目监督员批复函模板。 | 巴布亚新几内亚森林管理局 (PNGFA) | |
木材采伐授权 (TA) | 木材采伐授权持有人在 12 个月内最多可采伐的原木量为 5,000 立方米 (TA-01);可在面积不超过 50 公顷的土地用途转换的区域内进行采伐 (TA-02);可在长度不超过 12.5 公里的路线清理区域进行采伐 (TA-03);可采伐其他林产品 (TA-04) 以及人工林木材 (TA-05)。 | 巴布亚新几内亚森林管理局 (PNGFA) | |
伐木证 (L) | 使木材采伐许可证或木材采伐授权持有人能够开展超出其采伐权适用范围的林业活动。 | 巴布亚新几内亚森林管理局 (PNGFA) | |
木材采伐许可证 (TP) | 木材采伐许可证持有人可在规定期限内采伐用于出口和/或国内加工的原木。 | 巴布亚新几内亚森林管理局 (PNGF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