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柬埔寨

柬埔寨合法木材贸易的其他指标

贪腐印象指数

21

/100

一个国家从 0(高度贪腐)至 100(非常清廉)的分数表示公共部门贪腐的感知水平。
来源: 透明国际

 

禁令和配额

柬埔寨自 2006 年起禁止所有出于商业目的的天然林采伐,但当地社区的惯常使用权利和政府登记的私有林除外。目前,由于政府在 2002 年取消了所有特许权公司 (ITTO, 2002) 并在 2012 年暂停了对经济土地特许权的新授权(01BB 号令),目前没有森林特许权。

政府于 2006 年禁止出口以下产品的木材(木材和非木材林产品进出口法令):

  • 无论是否去皮的原木
  • 天然木材或粗锯材
  • 厚度或宽度超过 25 厘米的方形原木(即使经过平滑处理)
  • 从 Moreah Proeuv (Dyxolilum lorreiri)、黄藤和黄藤粉中提取的油
  • 来自天然林的木柴和木炭
 

CITES 和受保护树种

柬埔寨的以下树种被列入 CITES 附录 II:

  • 黄檀属(黄檀木),包括被称为大红酸枝或 Kronhung 的交趾黄檀和被称为红酸枝的乳状黄檀
  • 沉香属,包括沉香(沉香木)
  • 象牙树(乌金刚)
 

全国木材合法性行动

林业局与粮农组织-欧盟森林执法、施政和贸易 (FLEGT) 合作,通过人工林增加可持续和合法木材的数量。通过其承诺,森林执法、施政和贸易工作计划已于 2021 年通过,其中包含四项目标干预措施,包括制定柬埔寨木材合法性定义、审查法律法规、能力建设和测试源自共有林和人工林的木材贸易示范区。

通过允许林业局与私营部门合作在退化的林地和未利用的国有土地上植树,还促进了公私伙伴关系。此外,2017 年还发布了关于私有林的公告指南,以鼓励私营部门种植和建立私有林,旨在增加产自人工林的林产品和非木材林产品的来源,用于加工和供应国内市场和出口。

 

第三方认证

2012 年,柬埔寨首次向一家私营公司提供了森林管理委员会 (FSC) 认证,该公司获得了约 7,900 公顷的土地租赁,作为经济土地特许权与农业、林业和渔业部的协议,以开发红木、柚木、桉树等(榧树木材)高价值树种的商业再造林。  2021 年 1 月,柬埔寨参与了森林认证认可计划 (PEFC),通过改善该国的治理来减轻对森林的压力,从而促进贸易和可持续森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