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有关主要文件的信息适用于柬埔寨木材贸易的现状,主要涉及私有人工林和为当地和国际市场供应加工产品的工厂的运营。天然林的木材和木料生产一般是禁止且非法的行为,但经济土地特许权、水电项目和矿区等活动除外。以下主要文件以林业局发布的指南为依据。
文件名称 |
解释 |
有效期 (若适用) |
法律机构 |
EUTR 的相关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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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登记证 |
公司成立公告 |
公司需要通过政府审批程序进行登记,才能获得农业、林业和渔业部的公告,成为合法公司。 |
1 年(可延期) |
农业、林业和渔业部下属的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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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或土地租赁协议 |
公司需要登记其土地财产,以确保其产品的长期价值链并避免任何土地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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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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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当地林业局的协议 |
该协议是公司所有者与当地林业局签订的协议。它确保公司按照柬埔寨的法律法规运营,特别是使用合法来源的林产品和副产品,避免任何废物对附近居民和公众造成影响等。 |
以协商为准 |
当地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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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产品和副产品供应协议 |
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协议,经律师确认合法,旨在确保供应来源合法。 |
以协商为准 |
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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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函 |
需要提供签发函才能获得公司附近住户的同意。 |
有效期至公司终止运营 |
公司所在社区的社区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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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费用和特许权使用费 |
管理费 |
管理费为 1,000,000 瑞尔(约 250 美元),在公司成立批准流程期间支付。 |
1 年 |
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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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税证书 |
所有商业活动都必须根据税收自我评估制度进行登记和缴纳专利税。公司可能需要支付 1,200,000 瑞尔或 300 美元。 |
1 年 |
税务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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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 |
出口前,公司需要缴纳大约 22% 的税金,包括关税、增值税和出口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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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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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价格 (FOB) |
产品出口前,按出口产品价值的 1% 计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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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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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 |
出口配额 |
出口前,公司需要向农业、林业和渔业部的政府评估报告申请配额。配额说明了每年允许出口的数量和产品的来源。 |
1 年 |
柬埔寨王国政府/农业、林业和渔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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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和产出记录簿 |
工厂所有者应记录其工厂所有投入和产出产品的记录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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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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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解释 |
有效期 (若适用) |
法律机构 |
EUTR 的相关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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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使用权 |
登记证书 |
该证书用于证明林区或人工林的所有权为私有林,以确保对私有林进行合法管理。 |
无限期 |
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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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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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登记后的私有林管理没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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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采伐许可证和活动 |
执照许可证 |
执照许可证是一份官方文件,它总结了木材的数量、体积和类别,并说明了公司名称和采伐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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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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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木记录簿 A |
本记录簿由当地林业局提供给私有林所有者,用于记录在其区域内采伐的林产品和副产品的数量和质量。 |
无限期 |
林业局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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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和社会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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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税、费用和特许权使用费 |
特许权使用费 |
根据 2002 年《森林法》,从私有林生产的产品免收特许权使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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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税 |
私有林管理免收林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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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解释 |
有效期 (若适用) |
法律机构 |
EUTR 的相关部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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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贸易/出口 |
出口执照 |
出口执照说明了产品的规格、数量和价值。它还说明了产品的原产地、运输港口和目的地。 |
通常为 2 个月 |
商务部会同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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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1 |
用于将林产品和副产品从采伐区运输到工厂的运输许可证 |
3 天(或视距离而定,可能更长) |
林业局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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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2 |
用于将林产品或加工林产品从工厂运输到国内市场或其他目的地的运输许可证。 |
3 天(或视距离而定,可能更长) |
林业局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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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IMEX |
运输出口林产品和副产品的运输许可证。它是产品发货前清关的重要文件。 |
3 天(或视距离而定,可能更长) |
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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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发票 |
公司或出口商提供的文件,用于说明其产品的价值。申请出口执照和清关时需要提供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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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箱单 |
该文件由公司或出口商准备。申请出口执照和清关时需要提供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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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许可证 |
木材贸易和清关所需的许可证。 |
1 个月 |
海关与税务总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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