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斯法案》是美国于 1900 年通过的一项保护野生动物免遭贩运的法律,2008 年,经修订后将植物制品包括在内,成为世界上首部禁止交易非法来源木材产品的法律。
根据修正后的法案,在州际或对外贸易中,若进口、出口、运输、销售、接收、收购或购买的任何植物在装运或交易中违反美国国家、美国各州、部落领地或外国的法律,均被视为违法。该法包含三个组成部分:
《雷斯法案》涵盖整个供应链。若供应链上的任何一个环节存在非法活动,都意味着该产品无法在美国合法交易。根据该法规定,各方均负有同等责任,而不仅是首先向美国市场投放产品的一方负有责任。
禁止交易非法来源木材产品的禁令适用于所有产品,但特定科学标本和粮食作物除外。其中包括原木、锯材、胶合板、复合材料、家具、纸浆、纸张和乐器等常见产品。但由于目前正在逐步实施关于进口的申报规定,纸浆、纸张及一些其他类别的深加工产品尚未涵盖其中。动植物卫生检验局 (APHIS) 是美国负责实施《雷斯法案》的机构,具体实施时间表可向该机构索取。
《雷斯法案》在设计上简单灵活,可满足个体企业的需求。该法案要求美国买家避免购买非法来源的木材,但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完全取决于买家。本法以事实为基础,而非以证明文件为基础。这意味着无需持有关于合法来源的认证或验证,但同时也意味着任何文件、印章、许可证或标记皆无法作为合法性的最终证据。每个美国买家均有权根据自身的风险特征及与供应商相处的融洽程度来决定如何以最有效的方式避免购买到非法木材。在实践中,根据《欧盟木材法规》的尽职调查要求,为谨慎行事而采取的措施将会对所装运的木材进行密切跟踪,从而适当降低风险。